據新華社電6日,受社會關註的湖南省高速公抗癌食物路管理局原局長馮偉林受賄案,在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馮偉林被控單獨或伙同親屬非法收受賄賂摺合人民幣4000餘萬元。
  現年支票借款50歲的馮偉林系湖南湘潭人,自2001年開始擔任湖南省高管局副局長。2004年,在湖南省高管局原局長楊志達“落馬”後,馮偉林開始主持湖南高管局工作,2008年開始擔任湖南省高管局局長。
  據檢察機關指控,馮偉林自2001年以來,利用其擔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副局長(副總經理)、局長(總經理)的職務之便,通過打招呼非法干預高速公路土建、綠化、用電工程和服務區經營權等項目招投標,不經集體研究直接插手辦公樓工程發包、設備採購、資產收購、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項,利用過節、旅游、生日、搬帛琉家等名義,單獨或伙同親屬非法收受賄賂170多次,摺合人民幣4000餘萬元。
  據瞭解,因受賄次數多、莊臣涉及人員廣、涉案金額大,檢方隨案移送的案卷材料多達120冊,同步錄像光盤多達165張。
  法庭上,馮偉林對起訴書指控的絕大部分東森房屋內容予以承認,但表示家人收受的大部分賄賂款,自己事先並不知情,自己也未明確向請托方索取錢財。而對於一些行賄人在逢年過節時送的禮物和錢財,馮偉林則辯解稱是“人情往來”。
  在6日的庭審中,同案受審的還有馮偉林的妹妹馮霞以及妻子易杏玲,兩人均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等罪名。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鏈接
  一個“招呼”值千萬家人下屬當“代理”
  根據檢方指控,記者發現,馮偉林的一個“招呼”竟然能夠換來高達千萬元的賄賂回報,其家人及核心圈下屬儼然成了其代言人和受賄通道。
  檢方指控,2008年下半年,王某與馮偉林弟弟馮冠喬共謀請馮偉林幫忙到湖南高速公路承攬工程,馮冠喬負責向馮偉林轉達請托,不參與施工,但分一半的利潤。2008年至2009年,馮偉林多次接受王某請托和馮冠喬轉達的請托,利用職務便利,向多條高速公路業主負責人打招呼,並將王某提供的串標單位名單交給他們,幫助請托人所協商的公司投中數個工程,使其獲得9.83億元工程合同。馮偉林伙同馮冠喬由此實際獲得1500萬元的好處。
  檢方指控:2001年底,馮偉林接受彭某的請托,向高管局下屬打招呼,確定彭某控制的公司為湖南省高管局經濟適用房的空調主機供應商;2002年8月,馮偉林幫助彭某承接了高管局原辦公樓的空調冷卻塔改造業務;2008年9月,馮偉林接受彭某請托,幫助其承接部分公路臨時供電工程……作為回報,彭某先後送給馮偉林和易杏玲款物摺合數十萬元。
  馮偉林還通過人事調動、任免,培植“親信”,接受被提拔者的回報。檢方指控,湖南高管局下屬衡棗公司的周某多次向易杏玲提出請托,希望馮偉林能在其職級提拔方面予以關照。2005年至2009年,馮偉林先後授意局人事局向黨委會提名,併在會上推薦周某擔任長湘高速公路建設開發公司經理等職務。馮偉林、易杏玲由此獲得周某摺合人民幣數十萬的回報。  (原標題:湖南高管局原局長出庭受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t27htya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