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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Sir揚言(第1634期)
  為了避免小販在廣場經營引起髒亂問題,花城廣場物業管理公司近日加強管理,每天派出約100名保安,和街道、城管、附近派出所一起組成聯合執法組,在各個入口定崗值班嚴防小販進入。除了嚴禁小販外,物業公司還加強了廣場禁止騎單車的執行力度,每隔15分鐘就用廣播播報一次,並且在各個出入口擺放禁止單車入內的告示牌。這一切,都是為了“城市客廳”的稱號。噢噢,城市客廳,防單車防小販,還要防什麼?
  這裡頭有一個非常強烈的城市管理邏輯:為了避免小販經營引起的髒亂問題,所以要禁小販。據此我們瞭解了城市管理的過往:為了避免摩托車飛車搶奪,所以要禁摩托車;為了避免電動自行車引起的交通安全事故,所以要禁電動自行車。我不是為禁摩禁電辯護,但這確實是我們常見的城市管理邏輯表述。
  城市要開放什麼禁止什麼,至少應該有兩條底線:一是要依法,二是要民眾服氣。如果第二條有問題,按第一條實施。如果被自稱為“城市客廳”的花城廣場確實要禁止小販和自行車的話,理由絕對不是會引起什麼問題的小販和自行車,而是法律根據。法無禁止,視為可行。這是最基本的常識。
  就說這花城廣場吧,比如說小孩追逐會引起摔傷,大人邊走路邊玩手機還會撲街,你會派出100名保安日夜巡查,把大人小孩都逐出花城廣場嗎?世界上沒有引發任何負面問題的行為和交通工具都是不存在的。如果都要禁止的話,那麼地球的命運就只有變成月亮或者火星了——— 讓那裡都沒有人。沒有正面的問題也沒有負面的問題。反過來說,以會引起負面問題為由,城市裡面的一切行為和工具都有成為被禁止的對象的可能性。這是民眾和城市管理者都不得不面臨的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因為這事關人權也事關物權。
  在花城廣場這個城市客廳,不幫襯小販的人討厭小販,不騎單車的人討厭單車。誰都需要一個安靜安全的空間。這點我完全可以理解也認同。但是正因為這是一個公共空間,所以管理———所謂管理很大程度上就是允許什麼禁止什麼———就必須依法,而不是僅憑個人或者管理公司的好惡。如果這家物管公司管理的是私人物業,那則另作別論。你甚至可以禁止穿牛仔褲T恤的人入內。
  說到“城市客廳”,我愛二沙島。要說高大上,島上有。美術館音樂廳咖啡廳小公園。要說平民化,這裡也是平民的天堂。沿江有觀光停車位,免費的。對於廣州的單車愛好者來說,這裡是個騎行的天堂,每一個星期二都有大批車友在這裡聚會交流。小販很多,未見髒亂差。賣吃的,賣玩的,還有在江邊彈琴唱歌的,免費圍觀,當然在琴盒裡放下一百幾十、十元八塊、三毛五毛也悉聽尊便。觀眾隨聲附和,歌聲在夜風中飄揚,和諧得很。
  花城廣場你就繼續禁吧。只是,你恐怕要先把廣州的“城市客廳”和“市民廣場”的名號還給二沙島。□陳揚  (原標題:“城市客廳”不是二沙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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